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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單位訊息2022-03-14
企業內部講授人員訓練班第8期 (課程代號 140976)

訓練單位名稱

台北市工業會

課程名稱

企業內部講授人員訓練班第8期 (課程代號 140976)

報名/上課地點

報名地點:台北市長春路40號3樓之4

上課地點:台北市忠孝東路3段1號(臺北科技大學科研大樓1322教室)

報名專線

採線上報名

1.請先至台灣就業通網站 https://www.taiwanjobs.gov.tw/ 加入會員

2.再至台灣就業通在職訓練網  https://ojt.wda.gov.tw/ 報名

訓練目標

為增加個人職場競爭力,培訓企業內部師資擁有專業知能,規劃專業的課程。

課程內容大綱
及時數

2022/06/07 18:40~21:40 1.企訓講師的四大階段2.企訓講師的12項能力與指標3.基本台風訓練﹙眼神力、肢體力﹚ 羅亦耀
2022/06/09 18:40~21:40 1.示範教學與授課細節剖析2.語調力八大環節3.語調力演練。 羅亦耀
2022/06/12 09:30~12:30 1.如何設計一堂新的課程2.課程佈局的六大步驟3.教案製作與完成。 羅亦耀
2022/06/12 13:30~16:30 1.說故事的四大步驟2.如何豐富故事的陳述3.故事力演練。 羅亦耀
2022/06/14 18:40~21:40 1.講師的說服力與重要性2.人類的五大說服點與授課應用3.場地安排須知。 羅亦耀

2022/06/16 18:40~21:40 1.課程氣氛的營造與帶領2.常用的運課活動與手法3.試講說明與分析。 羅亦耀

2022/06/19 09:30~12:30 1.試講說明與分析2.試講練習與授課體驗。 羅亦耀
2022/06/19 13:30~16:30 1.個人試講與競賽2.十大危機處理3.上台前準備事。 羅亦耀

招訓對象及
資格條件

1.本計畫補助對象為年滿十五歲以上,具就業保險、勞工保險或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身分之在職勞工,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一)具本國籍。

(二)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

(三)符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十六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之單一中華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或取得居留身分之泰國、緬甸、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且依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取得工作許可者。

(四)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並取得工作許可者。

前項年齡及補助資格以開訓日為基準日。

2.學歷:專科﹙含﹚以上。

3.建議具有公司內部基本授課相關經驗等1年者。

4.報名時須繳交身份證正反面、存摺封面影本,照片一張。

遴選學員標準及作業程序

依據學員於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產業人才投資方案網站線上報名順序審核學員參訓資格,符合者依序通知,且於7日內繳齊相關證明文件並完成繳費及簽訂契約書者依序錄訓,逾期則由候補人員依序遞補。

招訓人數

25人

報名起迄日期

自111年1月28日起至111年6月4日止

預定上課時間

111/6/7、6/9、6/14、6/16〈週二、週四晚上6:40~9:40〉

111/6/12、6/19〈週日09:30~16:30〉 共計24小時

授課師資

羅亦耀老師:國立清華大學電機系畢業,現任麥巨卡索公司執行長

費用

實際參訓費用$3,800(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補助$3,040,參訓學員自行負擔$760)政府補助一般勞工訓練費用80%、特定對象訓練費用100%

退費辦法

※參訓學員已繳納訓練費用,但因個人因素,於開訓日前辦理退訓者,訓練單位至(最)多得收取本署核定訓練費用百分之五,餘者退還學員。

(一)非學分班訓練單位最多得收取本署核定訓練費用百分之五,餘者退還學員。

(二)學分班退費標準依教育部規定辦理。

已開訓但未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訓練單位應退還本署核定訓練費用百分之五十。

匯款退費者,學員須自行負擔匯款手續費用或於退款金額中扣除。

已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不予退費。

※訓練單位有下列情事之ㄧ者,應全數退還學員已繳交之費用:

(一)因故未開班。

(二)未如期開班。

(三)因訓練單位未落實參訓學員資格審查,致有學員不符補助資格而退訓者。

   訓練單位如變更訓練時間、地點或其他重大缺失等,致學員無法配合而需退訓者,訓練單位應依未上課時數佔訓練總時數之比例退還學員訓練費用。

       因訓練單位之原因,致學員無法於結訓後六個月內取得本計畫補助金額,訓練單位應先代墊補助款項。經司法判決確定或經認定非可歸責於訓練單位者,得另檢具證明向分署申請代墊補助款項。

匯款退費者,由訓練單位負擔匯款手續費用。

說明事項

1.本會得先收取全額訓練費用,並與學員簽訂契約。

2.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原住民、身心障礙者、中高齡者、獨力負擔家計者、家庭暴力被害人、更生受保護人或其他依就業服務法第24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65歲(含)以上者、因犯罪行為被害死亡者之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因犯罪行為被害受重傷者之本人、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等在職勞工為全額補助對象,報名時須備齊相關資料。

3.缺席時數未逾訓練總時數之1/5,且取得結訓證書者(學分班之學員須取得學分證明),經行政程序核可後,始可取得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之補助。

4.參加職前訓練期間,接受政府訓練經費補助者(勞保投保證號前2碼數字為09訓字保之參訓學員),及參訓學員投保狀況檢核表僅為裁減續保﹙075、175﹚及職災續保﹙076﹚之參訓學員,不予補助訓練費用。

訓練單位

報名專線

聯絡電話:2581-3250     聯絡人:陳小姐

傳   真:2581-0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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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單位

申訴專線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電話:0800-777888

https://www.wda.gov.tw/

其他課程查詢:

 https://tims.etraining.gov.tw/timsonline/index.aspx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電話:﹙02﹚8995-6399#1365張小姐   

 https://tkyhkm.wda.gov.tw/

電子郵件:   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傳真:﹙02﹚8995-6378

※報名前請務必仔細詳閱以上說明。

※為落實防疫請自備口罩並全程佩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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